适用于500kW、k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接入规范发布
2024-02-21
近期《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电站接入规范(试行版)》印发,该规范适用于500kW、kWh及以上电化学储能电站。
国家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信息平台(简称“国家电化学储能平台”)是服务政府安全监管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第三方平台,受国家能源局委托开展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监测。国家电化学储能平台按照“一平台、三中心、九服务”的功能架构,实现对电站管理服务、运行分析服务、信息发布、全景展示、信息报送、风险隐患排查、线上调研、辅助分析、储能课堂等功能。
上述规范从接入方式、数据安全、通讯规范、数据规范、编码规范五个方面规范了电化学储能电站的接入。
接入方式上,电化学储能电站可通过电站级平台和集团级平台两种方式接入国家电化学储能平台。
数据规范方面,对状态数据、月度统计数据、报警数据、调用数据以及视频数据五方面的内容、采集频次进行了规范。
储能电站数据采用运营商网络+API 接口的方式,与国家电化学储能平台完成对接。电源侧、电网侧储能电站需新增1台采集转发装置、1套数据管理系统、1台正向隔离装置。对于用户侧储能电站,可通过部署数据管理系统(简版)和国家电化学储能平台对接。
电源侧、电网侧及用户侧储能电站典型改造方案:
具体采集数据规范:
状态数据包括通讯状态和电站状态;采集频次分别为每分钟和每15分钟推送。
月度统计数据包括前一个月电站SOH、总充电量、总放电量、上网电量、下网电量、放电运行小时数、充电运行小时数、站用电量,以及变流器/电池簇/电池模块/电池单元一级报警次数及小时数等月度统计数据;每月5日前推送。
报警数据包含系统级、变流器和电池簇;采集频次为一级报警时,应立即推送;待报警解除时,应将报警复位信号上送至国家电化学储能平台。
调用数据包含电站级、变流器、电池阵列、电池簇、电池模块、电池单体、液流电池、消防系统。
此外接入规范还包括了编码规范等,完整原文详情见下。